圆明园环评报告中的结论与建议
圆明园环评报告中的结论与建议
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结论与建议
15.1 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为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包括绮春园、福海和长春园。
圆 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是在事先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且大部分工程已经建设完成,被依法责令停工,广受社会关注。本环评工作是在限定时 间内,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的补办,具有高度的特殊性、复杂性、紧迫性与敏感性,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广度和深度上远超越了同等规模的建设项目。
评价单位在详细收集和分析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大量调查、监测、试验和模拟,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开展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和评价,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15.1.1 总体结论
(1)为了防止圆明园生态系统的退化,保障遗址公园发挥基本规划功能,在目前北京市水资源十分短缺的情况下,圆明园必须采取综合的节水与补水措施。
(2) 圆明园座落于清河古河道上,防止过度渗漏是节水措施之一。但必须结合地质条件、节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进行比较选择,决定防渗的具体形式。圆明园缺少对湖底 防渗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论证。圆明园内的绮春园湖底为1.5~2.0m 厚的粘土层,天然防渗能力较强,不采取人工措施即能基本满足防渗要求;福海之下的沉积地层以砂砾石层为主,但其上的部分区域有厚约0.3~0.6m 的底泥层,具有一定的抗渗能力,综合考虑水域功能,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长
春园直接座落于砂砾石层之上,各湖底泥层厚度较小,加之近年来大部分时间处于干涸状态,原有底泥部分沙化,导致抗渗能力进一步降低,渗漏严重,需要实施有效的防渗措施。
(3)目前没有使用复合土工膜防渗材料产生环境毒性的报道,但其综合环境友好性低于天然防渗材料。考虑到圆明园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遗址公园的特殊性,应该优先采用相适宜的防渗材料和措施。
(4) 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工程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在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 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目前,工程大部分已经建设完成,影响了环境现状的调查和分析,给环境影响评价造成了极大困难。现有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 对后续工程改造所带来的损失是由于工程没有按程序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造成的。
(5)圆明园防渗工程大部分已经完工的现实,造成社会、经济、环境多个 目标的相互矛盾,必须实施多目标综合决策。该工程的改进方案,以防渗工程实施现状为基础,以“实事求是,因湖制宜,全面统筹,整体优化”为原则,兼顾短期 影响和长期效果,综合考虑工程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环评推荐综合改进方案。
15.1.2 大气和声环境影响
(1) 项目区域附近大气污染物以PM10 为主,其次为SO2 和NO2。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冬季SO2、CO、PM10 日均浓度值均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标,主要是由于冬季采暖及气象条件所致;PM10 春季出现超标现象,可能主要是由于沙尘天气所致;其余季节各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区域由于受到圆明园东路、圆明园西路、五环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夜间噪声较高,长春园东侧厂界处超标;昼间各测点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
15.1.3 防渗材料性能及其环境影响
(1)圆明园防渗工程所用的防渗材料为聚乙烯土工膜与聚酯纤维构成的复合土工膜,在湖底缺氧、蔽光、温度相对恒定以及无强酸强碱苛刻环境的铺设条件下具有很高的稳定性,根据材料老化试验结果保守估计其稳定寿命可达30~..50 年甚至更长;
(2)圆明园防渗材料在稳定寿命内,由于降解或者溶出而向环境释放物质的量是可忽略的;即使高聚材料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会发生微量的降解或者溶出,防渗材料向环境释放物质的速度、数量以及毒性均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不会对饮用水水源构成威胁;
(3)广泛应用于防渗水利工程的聚乙烯复合土工膜所使用的添加剂不具有毒性,圆明园防渗材料中使用添加剂的用量低于食品包装材料要求的用量上限,将其用于湖底防渗是安全的。
15.1.4 地下水环境影响
(1)圆明园坐落在清河古河道,在岩性上形成相对封闭的局部潜水含水层。潜水含水层一般厚度为5~7m、 平均过流断面宽2500~3000m,渗透系数110m/d。下伏承压含水层,渗透系数为118m/d。潜水含水层通过上、下游径流和微弱越流交换,与周 边地下水发生水力联系。
(2)天然条件下,地下水流由西向东流动,圆明园处于潜水径流带上。由于受到连续干旱和局部地下水开采的影响,区内地下水 位自1997 年以来呈持续下降趋势,潜水位和承压水头分别下降了2.5m 和11m。尤其是施工排水,强烈干扰地下水的天然流场,局部改变地下水流向。
(3)根据区内湖底土层性质勘查与圆明园东部防渗工程施工设计,区内湖泊存在有厚度不等的底泥层。现场渗水试验测得其渗透系数为(1.7~3.3)×10-5cm/s。由于绝大部分湖底沉积层已被彻底破坏,因此底泥层的分布范围与厚度已难以确认。
(4)膜下地层渗透性现场渗水试验结果表明,不同湖泊的渗透性具有较大差异。绮春园粘性土层的渗透性较低,渗透系数10-5cm/s 左右;福海和长春园区中砂、砂砾石地层渗透性强,渗透系数为10-1~10-3cm/s。
(5)园区内土壤含水率测定结果显示,地表以下15cm 处的土壤含水率,绮春园为0.18~0.24,圆明园西部和长春园为0.08~0.10 之间,福海及周边地区的湖底裸露区含水率仅为0.06~0.08,表现为极度干旱。
(6)同一深度上土壤含水率随地下水位埋深增加而减小;当上边界蒸发量增大时,同一深度土壤含水率也有不同程度减小,表层含水率甚至接近残余含水率。
(7) 防渗工程实施前,若不考虑区域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圆明园东部湖水最大渗漏量为363.4 万m3/a。因湖水渗漏引起的潜水位抬升(0.1m 以上)的影响范围约为14km2。渗漏量分别占到北京市和海淀区的地下水资源总量的0.14%和1.5%;地下水水位影响范围分别占北京市和海淀区总面积 的0.06%和2.35%。
(8)由于气候干旱、局部地区施工排水和圆明园湖泊处于干涸状态,区域潜水位与2003 年相比显著下降。若圆明园东部全部采用土工膜防渗,湖水年渗漏量为48.5 万m3。区域地下水位仍以现状下降,依此长期运行,圆明园区的潜水位仍将持续下降。若撤除部分复合土工膜,利用粘土代替,湖水年渗漏量133.7万m3, 依此长期运行,尽管区域地下水位存在下降趋势,但局部改变潜水位下降趋势,造成圆明园及其周边5.76km2 区的潜水位较现状具有0.1~1.0m 的升幅。
(9)潜水和承压水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显示,潜水质量极差占66.7%,较差占33.3%。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亚硝酸盐、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硬度等。区域深层承压水的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良好占100%。
15.1.5 地表水环境影响
(1) 由于圆明园东部防渗工程已经接近完成,环评施工区内无水,无法调查水质原状。根据清华大学2004 年的监测数据,圆明园东部环评水体的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 类标准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 91 )的B 类标准,水体呈富营养化状态。
(2)通过对圆明园防渗工程已完工水面、植物园湖、中央党校湖、颐和园昆明湖等水体的 监测和调查,发现不同水体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超标现象,水质状况与来水水源的水量水质以及水体生态系统状况密切相关;圆明园施工区底泥中的有机物和氮磷含 量较低,尤其是溶解性磷,表明底泥中磷直接释放的可能性较小。
(3)水质模型预测分析结果表明,圆明园防渗工程对DO、BOD5 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对TN、TP 的影响较为显著。防渗工程实施后,如果不能保证适当的水体交换量,则TN、TP 的浓度会提高,从而加大水体富营养化的风险。为了维持水体水质,提供适当的水体交换量是必需的。
(4)圆明园各水体的水质存在一定程度的空间差异,在相同的外界扰动情况下,长春园的水体水质较为敏感,而福海的水质则相对较为稳定。因此,在长春园水质水量维护中,应尽可能以更高的标准构建其底栖和水生生态系统,并强化水体交换。
(5)为防止水体水质恶化,防渗工程实施后,仍必须提供一定量的交换水量,原设计补水水量不足以维持水体水质。不论是原方案(情景II)还是改进方案(情景III),其所需要的年补水量不应小于400 万m3。
15.1.6 生态影响
(1)圆明园动植物种类丰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水域景观和绿地景观优美,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圆明园区域的湖泊日益干涸,带来了生物多样性减少、水体富营养化和湖盆沙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2)在原防渗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鸟类、两栖类等随着生境的破坏也日益减少,整个区域的生物多样性锐减。
(3)圆明园的生态系统没有珍稀或濒危物种,除金线蛙为北京市二级保护动物外,其它物种均为普通种。
(4)圆明园防渗工程对于周边陆生生态系统有一定影响,但程度不大。施工没有对陆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破坏,但部分缺水时间较长的岸边的喜湿物种长势有一定的衰落。
(5) 通过一系列调查、类比、模拟等分析表明,圆明园铺膜防渗并蓄水后在短期内水生生态系统可得到部分恢复和重建,形成并维持圆明园内较大的水域景观,但可能对 深根性植物和湖岸边植物的生长产生一定影响;当水体交换量不足时,有引发富营养化的风险。全部撤除防渗膜对土层的翻动会对湖泊生态系统再次造成破坏,并有 可能错过水生生态系统恢复的最佳时期。在砂石湖底中覆盖原底泥层,将有利于底栖生物和水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维持。
(6)适量换水和保持水体流动、构建完整的湖泊底栖和水生生态系统对于
保证水体水质具有重要作用。
15.1.7 文物和遗址影响
(1)东部防渗工程在施工期产生的振动、噪声和扬尘,以及由于防渗工程所带来的土壤含水率的变化,是影响文物 遗址的主要环境因子。对上述因子相对敏感的文物遗址主要包括:长春园的西洋楼遗址、含经堂遗址、狮子林遗址、澹怀堂遗址和长春园宫门遗址;圆明园环福海的 方壶胜境、藏书楼、雷锋夕照、接秀山房、观鱼跃、南屏晚钟、广育宫等遗址;绮春园的正觉寺古建群。
(2)根据现场踏勘和文献调研,总体上可以判 断,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振动和噪声不足以对上述文物遗址产生破坏;施工期扬尘对大多数出露的地面的文物遗址影响不大,而对于相对敏感的大水法石龛和远瀛观残 柱、正觉寺古建群,为消除扬尘的影响,除了要在施工期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加强降尘措施外,可对遗址、遗迹进行遮挡防护。
(3)施工期由于湖水排空、施工后由于防渗措施,均会引起湖底和周边范围的土壤含水率下降,相对干燥的土壤条件,对于埋藏地下尚未进行清理挖掘的文物遗址和遗迹没有不利影响。
(4)施工期对圆明园遗址公园的美学价值和观赏价值有严重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美学价值和观赏价值可以逐步得到恢复。
(5)此次防渗工程对部分湖岸堆石进行了水泥勾缝等防渗处理,由于工艺比较粗糙,而且与中国古典园林的传统堆石工艺相违背,将导致湖岸美学价值的降低。但是,湖岸堆石是否构成文物,尚需要文物保护部门进行研究和认证,这已超出本环评报告的任务范畴。
15.1.8 再生水回用
(1)按圆明园目前地表水III 类水体的功能,再生水处理工艺中必须增加反渗透等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出水虽然可满足地表水III 类与地下水III 类水体标准,但根据水源不同每m3 水成本大约为3.8~4.3 元,价格昂贵,实施起来在经济上有较大难度。
(2) 如果圆明园水体按实际使用功能执行景观娱乐水体标准,同时在水体下渗对地下水不造成安全风险时,可以考虑利用清河再生水厂出水作为圆明园部分水体(如长春 园)的补充用水。清河再生水厂出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中“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标准。目前再生水价格为1 元/m3 水,低于圆明园2004 年购水价格(1.3 元/ m3)。
15.1.9 公众参与
(1)公众对于圆明园东部防渗工程的关注程度很高,媒体是加大公众关注程度的主要渠道。寻访古迹、欣赏园林原有的自然风貌、了解历史和接受历史教育是大多数人游览圆明园的主要目的,希望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条件,结合公园的经济状况,采取措施维持圆明园水体,不追求娱乐功能。
(2)大部分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对圆明园原防渗工程进行改进,拆除部分防渗层,兼顾防渗效果与生态保护效果。
(3)此工程的主要问题是防渗工程本身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问题以及圆明园发展规划的问题。半数以上的人认为此工程会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与影响,不赞成铺膜。
(4)大多数人希望尽量多地保留圆明园的自然植被,同意使用再生水作为树木、绿地灌溉水,接近一半的人同意用于娱乐水体补充水。绝大多数人希望湖边驳岸采用接近自然的驳岸。
(5)圆明园的收费标准集中在10 元以内和10 元到20 元,有上调空间。
15.2 建议
(1)从实际使用功能看,圆明园水体应属娱乐性景观水体,但是根据规划,圆明园福海为地表水III 类水体,对来水水质要求较高,限制了可能的补给水源。建议在充分论证水体下渗对地下水不造成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考虑调整圆明园水体功能规划标准。
(2)圆明园水系是圆明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圆明园山形水系的恢复仅靠圆明园管理部门是不够的。鉴于圆明园是重要的皇家遗址公园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北京市有关部门从北京地区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出发,保证圆明园的正常用水。
(3) 经过严格处理达标的再生水是圆明园的补给水源之一,建议使用。为保证再生水利用的安全性,再生水水质应严格满足相关标准。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再生水水质质量 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圆明园管理部门在再生水使用过程中,也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定,如对水体静止时间的要求,定期换水等。建议北京市对圆明园使用再生水给 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4)对工程的生态影响和环境质量变化实施长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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